转发区红十字会关于做好本地区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紧急通知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红十字会《关于做好本地区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八日
关于做好本地区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紧急通知
根据省红十字会、省卫生厅“关于做好辽宁省造血干细胞库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局关于做好鞍山市地区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部署,现将我区志愿捐献造血干细胞任务分配如下:
区机关党委5人;城建系统5人;教育系统8人;卫生系统6人;13个街道办事处各2人。
有关事宜:
1、年龄18—45周岁,身体健康志愿捐献造血干细胞者。
2、无需空腹,但不要食用过油腻的食物。
3、志愿捐献造血干细胞者请于11月15日之前将填好的《志愿捐献者登记表》送到区政府大楼206房间。
4、填表后统一安排时间采集血样。
请有关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好捐献工作,确保本地区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顺利完成,为挽救更多生命做出应有的贡献。
联系电话:市红十字会2516177、区红十字会2699206
附:关于做好鞍山地区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的通知
鞍山市铁东区红十字会
二OO七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