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开展201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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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根据鞍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鞍财监〔2017〕230号)文件精神,为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铁东区财政监督局对铁东区卫生工作者协会、铁东区个体劳动者协会、铁东区私营企业协会、铁东区消费者协会、铁东区老年志愿者协会、铁东区失足少年协会、铁东区警察协会、铁东区服务行业协会、铁东区社区工作者协会、铁东区公益性岗位工作者协会10家社会团体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经过检查组认真仔细的检查,10家社会团体均未发现会计造假行为,都能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按规定填制和取得会计凭证,依法设置和登记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无违纪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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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7:30:5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