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海城市被国办奖励支持
***近日印发通报,对2017年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深化创新驱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5个省(区、市)、82个市(地、州、盟)、116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24项奖励支持措施。海城市被确定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利用秩序、土地利用计划执行好的市(盟)、县(市、区),给予今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000亩奖励。
自2015年3月海城市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以来,先后承担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征收、宅基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三年来,海城市紧紧围绕建立“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建立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农村宅基地制度,着力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制度框架,统筹推进三块地改革,集中释放发展新动能,服务保障海城振兴发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15宗,面积54.45公顷;土地征收制度改革4宗、面积43.16公顷,特别是西柳服装创意设计加工产业园37.9公顷的调整入市项目,不仅解决镇区用地关切,还大大地缓解了发展与用地之间的矛盾和瓶颈问题。在盘活土地资产方面,调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1485宗,面积824公顷;农村宅基地22.86万宗,面积13807公顷。目前,海城市在腾鳌、西四、八里等8个镇区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通过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使存量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限制的宅基地得到充分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