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减免城区困难家庭有线收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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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保障贫困家庭利益,有效减轻贫困家庭消费支出,我市于2013年11月1日起,对全市城区优待对象和贫困家庭有线数字电视收费实施减免。
此次减免范围为老红军、老红军遗属、三无人员,军烈属及因公伤残的军人、警察等社会抚恤人员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
减免标准为老红军、老红军遗属,三无人员,军烈属及因公伤残的军人、警察等社会抚恤人员家庭,第一终端的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照12元/月收取;城市低保对象中的残疾人家庭,第一终端的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照18元/月收取;其他城市低保对象家庭,第一终端的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照21元/月收取。此次减免工作惠及城区困难家庭27000余户,减免对象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鞍山有线营业大厅或临时集中收费点申请办理。
(鞍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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