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审计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今年,鞍山市审计局在全面总结去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践行“三严三实”,强化执纪监督,坚持将审计业务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一是强化党组核心作用。按照“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要求,构建包括局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纪检组、支部书记和处室负责人在内的层层落实的责任制体系。突出强化党组核心作用,做到既抓业务又抓党务,既抓审计质量又抓廉政建设,确保党组尽其责,肯担当。
二是全程监督审计一线。树立“外出审计临时党支部”党建品牌,临时支部书记负责外出审计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审计纪律,严格执行审计署廉洁从审“八不准”和各项廉政规定。实行审计回访制度,通过回访被审计单位,***检查审计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同时,坚持廉政谈话和廉政责任承诺制度,干部任职前和审计项目实施前由局纪检组进行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三是作风建设以上率下。注重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作风建设相结合,反“四风”转作风,强化服务,提升能力。局班子从小事、身边事抓起,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践行“三严三实”,抓关键时间节点,及时对全局党员干部提出纪律要求。
四是防控廉政风险。突出立规矩守规矩,规范审计职权。从业务管理、人事管理、资金资产管理等方面,新定、修订和完善了各项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做到制度可行、管用,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