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区2019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千山区2019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鞍山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转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9年全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转移支付资金及项目清单的通知》的通知(鞍交运发[2019]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鞍山市千山区交通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省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千山区境内 。
2.2工程规模:维修改造10条道路、1座小桥、5道管涵、1座明板涵。
2.3投资额:541.40万元(其中一标段:331.53万元,二标段:209.87万元)。
2.4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鞍网线、学西线、鞍岔线、顾鸡线、鞍北线、鞍梨线、鞍老线
工程规模:道路全长7.239公里;维修、粉刷2×8米小桥1座;拆除并新建圆管涵2道,涵长10.76延米。
二标段:甘东线、中后线、甘南线
工程规模:道路全长4.331公里;维护明板涵一座;圆管涵3道,维修2道,拆除并新建一道,涵长7.5米。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兼投不兼中的中标原则采取资金效益最大化,即评委会按各标段中标价之和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2.5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梁及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等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6工期要求:2019年5月25日开工至2019年8月23日竣工,计划工期90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到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鞍山盛业分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建国南路94栋31号)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以下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投标报名
5.1购买招标文件等同报名,无其他报名手续。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5万元、二标段4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224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千山区交通局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同兴街14号
联 系 人:张殿义
电 话:0412-2311916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建国南路94栋31号(站前华润置地广场三号楼7层701)
邮 编:114001
联 系 人:徐泽
电 话:0412-2261119
辽宁经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