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全力打造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按照市委办公厅《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厅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建设公开透明、民主法治、廉洁高效的阳光型、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二)目标任务。通过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我局职能转变,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形成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我局服务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
二、主要工作
(一)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审批办理主体、审批环节、承诺时限、办理所需材料、办理流程、事项类型、办理结果等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围绕简政放权的决策部署,及时公开取消、下放、衔接、清理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开力度。财政预算和决算要全部公开。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的情况外,都要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及时更新“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二是加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力度。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3.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加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建设项目或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招标、采购过程、结果,细化中标成交结果,逐步建立采购预算、执行、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4、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曝光力度。
(二)着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加强决策环节动态公开。完善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决策规则,优化权力结构配置,形成重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机制,完善权力程序制约,修订完善议事制度。
2、加强行政职权目录公开力度。按照职能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按照职权法定、程序合法的要求,依法梳理审核行政职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
(三)严格公开标准
1、全面彻底公开。对应当公开的事项要做到全覆盖、全方位公开。
2、主动及时公开。积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期待。
3、细化条目公开。把能够细化的事项要分类到具体科目,方便群众监督。
4、适时动态公开。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进展情况,第一时间更新公开内容,保持公开“新鲜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成立由局长王贵林任组长、副局长孟飞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牵头,各部门根据职责任务分工,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落实人员,细化措施,扎实有序地做好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约机制。加强制定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加强工作考核、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建立经常性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四)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调度和检查考核,对不重视、进度缓慢、工作无效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