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国土资源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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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2015年度,全县基本农田面积6757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7446公顷。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制,对我县来说尤为重要,也是国土人的天职。今年年初,县政府与各镇(场、区)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镇(场、区)与各村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进一步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立了土地违法违规政府领导干部问责制、耕地保护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镇(场、区)、村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做到保护面积、保护人员、工作责任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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