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振兴鞍山提供财力保障
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突出了为振兴鞍山老工业基地提供体制保障这一主题,为我市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为了认真传达、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市财政局制定了7个方面的落实措施。市财政局局长张世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强化税费征收管理,做好增收节支工作,集中财力确保全市公教人员基本工资、社会保障、农科教等重点支出需要。加大争取国家和省各类资金力度,进一步增强财政支付能力,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
完善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配套政策,重点对城区街道办事处的财政包干体制进行调查和规范,以杜绝混库、串库以及违规返税问题,并制定完善乡镇财政体制的指导意见。
建立支持重点企业发展机制,综合运用贴息、担保等政策手段,引导民间资本、金融资本和国际资本流向,重点支持“一大基地、三大产业”建设。全面落实取消农业特产税和降低农业税税率政策,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消化改革收支缺口,落实农民直补政策,保证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兑现。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再就业补助政策。依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级次,8月份在城区推行市级统筹,年底前实现三县(市)市级统筹。继续推进乡镇公教人员工资县级统筹,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控制负债总量,调整负债结构,规避债务风险。
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扩大部门编制范围和覆盖面,全面推进城建、交通、环保、水利系统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框架,为振兴鞍山老工业基地提供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