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史明武同志辞去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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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2007年12月19日鞍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史明武同志申请,鞍山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史明武同志辞去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须报鞍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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