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公安局党委从严治党治警采取新举措
市公安局党委紧密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各项要求,秉持“三•三”警务战略思想,根据当前新形势与新任务的变化,针对目前公安队伍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与新问题,坚决堵塞制度“漏洞”,明确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民警的日常行为规范,强力打造规范公安、精致公安、正气公安。
市公安局党委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从三个层面对全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民警“约法三章”,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政治生态。在市局领导层面,严守“十个必须”,即工作必须带头、离鞍必须报备、值班必须在岗、接待必须守纪、参会必须报告、公车必须慎用、饮酒必须自控、交友必须慎重、着装必须规范、对下必须客气。特别是市局领导班子成员离开鞍山必须向市局主要领导、向办公室报备。在各单位一把手层面,严格执行“五个必究”,即决策部署不落实必究、请示报告不到位必究、财务制度不执行必究、带班值班不在位必究、班子软散浮拖必究。在其他领导干部和民警层面,坚决做到“五个问责”,即警纪警规不遵守要问责、执法办案不规范要问责、工作作风慵懒散要问责、内务警容脏乱差要问责、执法服务冷横推要问责。
通过立规矩、明界限,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警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了全市公安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使全警人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市公安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为建设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公安队伍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