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食药监局三个明确严查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违法行为
婴幼儿配方乳粉安全问题始终广受社会关注,日前,鞍山市食药监局对全地区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单位开展了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共计出动执法人员630余人次,检查2100余家相关经营单位,整改存在健康证过期、索票索证不全等问题的经营单位86家,有效规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了全地区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一是明确检查内容、全面细致排检。当前,随着零售业态的变化,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销售已从过去的各大商超扩大到如今的各类母婴店、专卖店等,因此,此次检查重点针对这些新的销售业态,主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具备经营主体资质、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制度,每个批次奶粉是否均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以及保质期情况等;重点查看进口婴幼儿乳粉是否有中文标签标识,是否能够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是否存在加贴中文标签标识情况。
二是明确经营要点、做到查宣结合。对乳品经营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现场提问,及时纠正错误认识;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严格要求各经营户认真做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工作;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实行专柜专区销售和储存,设立“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的提示牌;做好临期、变质、过期乳粉产品及时下架的工作;不购进、销售来源不明、无检验报告以及无法辨别真伪的进口奶粉,把好进货质量关,切实做到诚信经营。
三是明确整改期限、严打违法行为。经检查,发现有86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索证索票不全、未设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区”等问题。对此,执法人员当场根据不同问题提出了责令整改意见和整改限期。接下去,鞍山市食药监局将对这些问题单位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并进一步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市场监管力度和巡查频次,有效净化市场环境,保障婴幼儿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