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养绿地不能想种啥就种啥
市绿化办倡议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绿地认建、绿地树木认养
随着春季绿化的不断深入,绿地认养工作将在各城区陆续展开。4月9日,市绿化办倡议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城市绿地认建、绿地树木认养。各城区、开发区公布咨询电话,便于单位、团体和个人咨询认建、认养相关事宜。
认养绿地不能当成个人小菜园
各城区绿化部门反映,在以往开展的绿地认养中出现部分市民认养后把公共绿地当成自己小花圃和小菜园的现象,让绿化管理部门十分头疼。今年的绿地认养工作已经在各城区陆续开展起来,为避免此类事件发生,高新区目前已经开始对老旧无物业的小区实施统一绿化。针对认建、认养意愿比较强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具体安排,规范市民在认养绿地中的种植品种。其他城区在城市绿地认建、绿地树木认养中,也有一定的规范。建议个人认养绿地选择距离住宅较近区域的空地或绿地;单位和团体则根据认建、认养者的意愿进行选址。同时根据认建、认养地块的土壤、地理位置等实际情况,规范种植花草树木品种。
绿地认养者有冠名权
根据《鞍山市城市绿地认养活动实施方案》的规定,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绿地所属管理部门提出认养申请,但根据鞍山市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认养时限不超过两年。而且认养绿地是有一定范围的,不是随便认养。该《方案》中规定城市道路的一、二级绿地只接受出资代养;街巷路绿地和居民区绿地接受出资、出力认养。
根据规定,认养人可参照城市绿地管理养护标准,提供相应的认养资金,协议委托专业绿化部门进行代养;也可直接以出力的方式,负责绿地及树木的日常管理和养护;认养人还可以按绿地规划,投资建设绿地。认养人必须保证绿地、树木和其他绿化植物、园林设施不受破坏;全面负责绿地内绿化植物的日常管理和技术养护;负责绿地内的卫生管理和保洁。
认养人除按协议内容完成管理责任外,享有在绿地内竖立标志权和绿地冠名权。标志牌由鞍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统一审定,绿地冠名报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值得注意的是,绿地认养不改变绿地产权关系,认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认养的绿地内增加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变绿地的功能和性质。
绿地认养有规矩
市城市绿化管理部门和各城区绿化管理部门,将根据绿地性质和现状,对可认养绿地确认认养金额。出力认养的认养人,也可以到所在城区、开发区绿化管理部门或者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登记,统一安排认养部位。
认养人办理认养手续时,须持有法律效力的单位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认养城市主干道200平方米以上的绿地(不包括街道树木)时,认养人向市城市绿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签订绿地认养协议,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认养主次干道街道树木和200平方米以下的绿地及街巷路和居民区绿地时,认养人向绿地所在城区绿化管理部门提出认养绿地申请,并签订绿地认养协议,由城、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
各城区、开发区绿化管理部门电话:铁东区2699740;铁西区8561808;立山区6619805、6619691;千山区2311926;经济开发区8820011;高新区5294322;千山风景区5412119,具体认养事宜可与相关城区绿化部门联系。
管理不好解除认养关系
认养绿地活动由市城市绿化办公室负责指导,市区两级绿化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认养绿地工作的日常管理,对认养人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认养人未尽到管理责任及认养资金不到位的,予以终止认养协议,解除认养关系,取消冠名权。行道树木和沿街绿地绿化植物,因人为破坏而死亡的,认养人未及时向绿化管理部门报告,又不能提供破坏人线索,绿化管理部门视为认养人未尽到认养责任,认养人要赔偿树木损失。
此外,各级绿化管理部门在与认养人签订认养协议后,将对认养人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以提高绿地认养人的专业养护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认养人管理的绿地达到我市整体绿化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