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你需要知道上
为提高广大社会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今年以来,鞍山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2020年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四个重点:
一是做好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加快构建行政处置与司法打击并重并举、有机衔接的新格局。
二是审慎稳妥处置风险。完善涉非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稳妥有序打击处置网络借贷、私募股权等重点领域非法集资活动。深入推进存案攻坚,争取大幅消减存案数量。
三是持续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充分运用反洗钱等手段,更好发挥金融机构“前哨”作用。深入开展涉非广告信息和风险排查整治,建成网上网下、群防群治的风险防控“天罗地网”。
四是推进形成大宣传格局。精心组织防非宣传月等品牌活动。进一步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积极拓展新媒体渠道,推动形成政府全面行动、社会广泛参与、持续协调发力的宣传工作局面。
今年防范非法集资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注重源头管控、打早打小,注重标本兼治、全链条治理,全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非法集资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
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类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鞍山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提示您:
理性消费,量入为出理性选择投资理财产品
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远离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