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辽宁省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体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体育局的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和管理,促进基层体育骨干队伍的建设,省体育局将于2015年10月9日至11日在我市举办辽宁省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市从事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证书,从事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和成绩的体育爱好者和体育骨干;具有体育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正在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培训。不接受具备一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的人员报名。
二、名额分配
为保证学习质量,保障培训班顺利举办,各地区参训名额分配为:海城市15人,台安县15人,岫岩满族自治县15人,铁东区20人,铁西区20人,立山区20人,千山区10人,鞍山经济开发区5人,高新区5人,鞍钢5人,三冶5人,市社会体育指导总站10人。
三、培训地点:千山三冶温泉宾馆
四、培训经费
参加培训班人员的差旅费自理,资料费、培训费、食宿费由市体育局承担。
五、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地的培训报名工作,本着对报名人员负责的态度,严格审核参加培训人员的资格。
(二)认真填写《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表》(见***),务必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培训人员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信息表》电子邮件报市体育局群体处。电子信箱:mbxj7@126.com ,联系电话:5534553,联系人:张 鹏。
(三)时间安排:参加培训人员在10月9日13时前到千山三冶温泉宾馆客房部报到,每个单位由领队统一办理报到事宜。9日下午至11日培训、考试,考试结束后离会。
(四)培训地点:千山三冶温泉宾馆。联系电话:2512949。具体地址:鞍山站前乘308路(玉佛苑线)汽车到千山温泉站下车,东走100米既是。
(五)参加培训人员要自觉遵守培训班各项规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全体学员必须参加考试、考核。合格者,将根据有关条件申报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六)请参加培训人员自带必要的学习、生活用品和洗浴用品,带二代身份证。准备本人一寸彩照3张,报到时交会务组。
(七)此项活动作为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望收悉此文后,认真、及时组织好报名培训工作。
鞍山市体育局
二0一五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