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报告(包括委直各单位)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4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4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4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确定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研究和拟定市级相关卫生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行业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区域卫生规划、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公共卫生和公立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
(二)负责制定地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报告。
(三)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管理规范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大病保险管理工作。
(五)负责制定地方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地方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执行国家、省、市公立医院改革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全市公立医院实施医疗发展规划,制定公立医院改革总体思路、目标、任务,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立与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做好公立医院固定资产使用和处置的监管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相关政策,监督和规范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
(八)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人才培养,加大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适宜医学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加强卫生、计生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提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
(十三)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监督,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五)组织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执行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
(十六)负责市本级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
(十七)承担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市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等日常工作。
(十八)制定全市卫生行政审批工作规范与标准,指导各县(市)区卫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市本级权限内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
2.鞍山市公立医院管理局
3.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鞍山市卫生监督局
5.鞍山市紧急救援中心
6.鞍山市健康教育所
7.鞍山市妇幼保健所
8.鞍山市结核防治所
9.鞍山市医学科学信息所
10.鞍山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11.鞍山市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
12.鞍山市卫生局人才交流中心
13.鞍山市计划生育协会
14.鞍山市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办公室
15.鞍山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16.鞍山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中心
17.鞍山市中心医院
18.鞍山市双山医院
19.鞍山市长大医院
20.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鞍山医院
21.鞍山市第二医院
22.鞍山市第三医院
23.鞍山市***医院
24.鞍山市妇儿医院
25.鞍山市千山医院
26.鞍山市传染病医院
27.鞍山市康宁医院
28.鞍山市精神康复医院
29.鞍山市中医院
30.鞍山市职业病防治院
31.鞍山市灵山医院
32.鞍山市东鞍山医院
33.鞍山市齐大山医院
34、鞍山市汤岗子理疗医院
35.鞍山市公立医院集中采购中心
第二部分 鞍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表
见***
第三部分 鞍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本年收入258918.32万元
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具体见收入决算表说明)。
(二)本年支出248686.63万元
主要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具体见支出决算表说明)。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421.22万元
主要是跨年项目结转资金。
1、2010年国家安排医改信息化建设经费2000万元,资金拨付到政府采购办,至今项目正在实施,2014年年末结转2000万元;
2、2009年争取国家中医建设资金800万元,项目至今未实施,年末资金全部结转;
3、2012年安排基层单位信息化建设经费1000万元,2013年追加200万元,目前在政府采购办,2014年年末结转1200万元;
4、公共卫生经费结转2428.22万元,主要是重大疾病、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应急救助、卫生服务、献血事业发展经费结转;
5、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结转111万元,主要是海城、岫岩水灾防疫设备政府采购未结账。
6、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结转235.27万元,主要是全市财政供养退休人员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费。
7、其他医疗结转531万元,主要是专科医院经费、离退休经费、节能环保经费、科技研究经费。
8、基本建设经费结转709.84万元,主要是妇儿医院基建结转。
9、购房补贴结转243.12万元,主要是行政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资金,待下年审批后安排支出。
10、医院亏损5836万元,主要是康宁医院、第二医院、灵山医院、东鞍山医院、齐大山医院等五家医院历年亏损。
以上结转资金均为跨年项目,在下年安排支出。
二、2014年度收入决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入23098.00万元
全部为财政预算拨款(具体见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二)事业收入231575.27万元
主要是医院医疗收入。
(三)其他收入4245.08万元
主要是医院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收到上级拨入的药品成本分摊服务费等。
三、2014年度支出决算表
(一)基本支出239524.95万元
主要是各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及公用支出,各医院医疗运行的成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9161.71万元
主要是财政投入项目资金安排的支出,其中:科技支出41.57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33.82万元,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8986.3万元。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中公立医院支出4032.89万元,公共卫生支出3528.4万元,医疗保障支出607.45万元,人口和计划生育支出454.95万元。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8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27.48万元,项目支出9161.7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89.1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教育支出17.1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1.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2.49万元;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21399.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8.8万元。
1、教育支出17.11万元,包括:
(1)培训支出17.11万元,主要是职工培训经费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41.57万元,包括:
(1)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41.57万元,主要是卫生科研项目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2.49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95.13万元,主要是卫生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61.95万元,主要是卫生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3)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165.41万元,主要是红十字事业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21399.18万元,包括:
(1)医疗卫生行政运行支出892.66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医疗卫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5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其他项目支出。
(3)医疗卫生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337.97万元,主要是其他用于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公立医院支出11995.47万元,其中:综合医院支出3011.99万元 ,中医院支出318.8万元,传染病医院支出3133.08万元,职业病院支出427.70万元,精神病院支出1539.11万元,妇产医院支出1265.37万元,其他专科医院支出105.2万元,行业医院支出35.2万元,其他公立医院支出2159.02万元。
(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5.34万元,主要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6)公共卫生支出6***7.74万元,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1903.61万元,卫生监督机构支出728.45万元,妇幼保健机构支出708.43万元,应急救治机构支出133.58万元,采供血机构2150.07万元,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支出25.8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71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569.85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339.73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84.43万元,主要是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7)医疗保障支出607.45万元,其中:疾病应急救助支出155万元,其他医疗保障支出452.45万元。
(8)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43.01万元,主要是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9)人口和计划生育支出914.4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84.79万元,计划生育家庭奖励271万元,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建设支出19万元,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工程支出22.9万元,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支出137.12万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经费支出97.28万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支出14.3万元,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8.24万元。
(10)其他医疗卫生支出292.88万元,主要是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08.8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支出419.52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支出89.28万元,主要是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房的补贴。
五、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年支出243.87万元,主要是支出2013年住房货币化补贴。
六、2014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年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
七、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27.49万元,主要财政补助人员工资9206.36万元,财政补助人员公用经费3244.38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活动费2575.8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9万元。
八、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439.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3.32万元。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2年减少41.51万元,下降8.63%,主要是落实国家厉行节约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1、公务接待费16.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3.32万元,主要用公务车辆运行维护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50803):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9.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2060499):反映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80501):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80502):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1001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100102):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100199):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2100201):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养老院和县医院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2100202):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传染病医院(项)(2100203):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收治各类传染病人医院的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职业病防治医院(项)(2100204):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从事职业病防治医院支出。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精神病医院(项)(2100205):反映反映专门收治精神病人医院的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妇产医院(项)(2100206):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专门从事妇幼保健医院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专科医院(项)(2100208):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其他专科医院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行业医院(项)(2100210):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外的各部门、国有企业所属医院的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项)(2100299):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部门所属的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100401):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2100402):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2100403):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2100405):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应急救治机构的支出。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2100406):反映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项)(2100407):反映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支出。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100409):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100410):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100499):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疾病应急救助(项)(2100510):反映疾病应急救助方面的支出。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2100599):反映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中医药专项(项)(2100601):反映中医药专项支出。
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100701):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项)(2100705):反映对计划生育家庭法定性、政策性奖励支出。
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建设(项)(2100707):反映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设计、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工程(项)(2100708):反映免费提供计划生育夫妇生殖健康、遗传咨询、优生监测等方面的支出。
4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项)(2100709):反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技术服务支出。
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经费(项)(2100713):反映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项)(2100714):反映用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方面的支出。
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100799):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109901):反映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2210203):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
鞍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