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关于加强渔港渔船新冠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
针对当前庄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渔港渔船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海上风险源传播渠道,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和要求,对渔港渔船实行最严管控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出入渔港码头车辆和人员管理。港点专班要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坚守卡点,对所有进出港的车辆及人员进行扫码、测体温、登记。进出港人员需戴口罩、体温正常、健康通行码扫码显示“绿码”后,方允许车辆及人员出入。各港点专班要立即对进出港渔船民和工作人员开展排查,对10月23日以来有庄河市行程人员和扫码异常或来自重点管控区域的来港人员,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属地政府处置。
二、加强渔港码头管控。渔业执法部门要对全市岸线所有渔港码头自然停泊点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巡查,严禁庄河等异地渔船及人员在我市渔港码头靠泊上岸,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属地乡镇(街道)、农场监督指导辖区渔港码头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渔港码头立即启动应急大喇叭,强化新冠疫情防控宣传。
三、严防域(海)外疫情输入。各乡镇(街道)农场要将疫情防控工作与“登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对船员做好疫情排查工作。海上和航道卡点执法单位严格落实各级防控要求,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对进出港渔船逐船核对报备人员情况。要压实渔船主和船员的主体责任,严禁海上作业渔船民与大连市、庄河市渔船民接触,所有船员体温正常、健康通行码为“绿码”方可上岸。在庄河等异地从事浅海养殖的人员,暂不允许回东港,严把新冠疫情进出关口。
东港市渔船管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