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全面推进淘汰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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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04日发表
为坚决落实《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要求,东港市深入实施燃煤锅炉治理,严控新建燃煤锅炉。
自2018年以来,以10蒸吨/小时(或7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为重点,淘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内全部老旧低效燃煤小锅炉。2019年,提高淘汰燃煤锅炉标准,扩大实施范围,推进淘汰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或14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到2020年,除依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确需保留的供暖锅炉以外,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或14兆瓦)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予以淘汰。
目前,建成区内3台20吨的燃煤锅炉已完成丹东松元化学有限公司2台20蒸吨燃煤锅炉淘汰工作,该公司已连接华能蒸汽热源。剩余黄海水产品批发市场1台20蒸吨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正在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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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2:13:4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