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召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
1月17日, 振安区召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会议。
会上,振安区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汇报,振安区委书记李正古作了讲话。
李正古指出,要坚持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扎实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到位,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要切实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尤其是深入学习贯彻******在辽宁考察时和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聚焦补齐拉长“四个短板”,扎实做好“六项重点工作”,为推动全区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
李正古强调,要全力推进党的组织建设,抓好干部队伍,全力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结合学习贯彻《***支部工作条例》和星级评定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使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落到实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注重培养和选拔那些对党忠诚、堪当重任、作风优良的年轻干部。将作风建设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李正古要求,要全力推进党的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认真学习领会***同志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精神,继续完善“三述”载体活动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定期开展对《准则》《条例》等重要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振安区委常委,区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相关同志,区党的建设工作小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小组)办公室成员,各镇(街)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区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