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开展燃气灶具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居民使用家用燃气灶具等产品发生安全事故,加强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从10月末至11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燃气以及家用燃气灶具等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以生产、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燃气软管和家用燃气报警器等产品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是否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形式实验报告(产品检验报告)、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仔细核实认证证书所记载生产厂家、产品型号等信息是否和销售的产品一致。严防销售来历不明产品、“三无”产品及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求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索证索票制度和建立销售台帐制度,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未经认证、虚假认证,伪造、变造或冒用“3C”认证标识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我市家用燃气具等产品质量。
专项整治期间,共排查燃气灶具等经营企业217家,检查各类器具1000余台,未发现来历不明、“三无产品”、“以次充好”的家用燃气灶具和家用燃气热水器,未发现有直排式热水器。检查中发现14户存在无熄火保护装置,已责令下架;2户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标识、未取得强制认证,已下达责令整改,停止销售。全年,组织开展家用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5批次,其中3批次不合格,已全部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