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黑山县财政资产管理中心定于2017年 6月17日上午9点在黑山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一、拍卖标的
拍卖的汽车以现场展示为准,竞买人应对所要竞买的标的要进行详细咨询和查验,拍卖方不知晓的瑕疵,不承担瑕疵责任,本次拍卖的标的车辆竞买人应自行到车辆当地交警车管部门咨询是否可以转籍过户及检车日期(能否过户)等一切事宜,拍卖方不承担一切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拍卖成交后所需办理的所有更名过户的各种税费、包括车辆所欠的各种费用及违章罚款、扣分等由买受人承担。
二、展示报名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2017年6月6日至 2017 年 6月 14日,展示地点:原黑山县城乡驾校院内。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 6月 14日下午3点前。
报名地点:原城乡驾校二楼。
三、参加竞买人员
1、个人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单位需提供本单位合法有效证件。
3、竞买保证金及过户保证金:竞买人需缴纳竞买保证金3万元,竞拍车辆不限。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全部转为购买标的物的价款。过户保证金为每辆车伍仟元。过户保证金与交易价款同时交纳,车辆办理完过户手续后,持办理完的过户手续及收据取回过户保证金。
4、过户期限:过户期限为30日,竞拍成交后30日内如超期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拍卖方不再提供相关手续,保证金自动转为罚金不予退回。
5、投标方式:暗标。
6、公证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成交价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收取公证费300元,10万元以上收取公证费500元。
7、竞买成交者拍卖会结束后到拍卖台前签订汽车出售合同。
8、行车执照或行车登记证丢失的车辆延期一个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请竞买者务必详细阅读《拍卖规则》,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
黑山县财政资产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150****5111
黑山县财政资产管理中心
2017年 6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