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河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行动
为全面落实《凌河区关于常态化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的实施方案》,教育引导凌河区区直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的责任意识,按照凌河区《关于开展“优化服务,从我做起”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凌河区各单位积极行动,有序推进,充分发挥“走在前、作表率”的风向标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落实落地。
2月4日,凌河区财政局召开“优化服务,从我做起”机关事业单位在行动动员部署会议。
局长李微主持并传达了凌河区《关于开展“优化服务,从我做起”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行动工作方案》精神。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确定了具体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全局上下要深入学习相关材料及会议精神,对照检查,规范言行,本着对工作负责、对自己负责、对财政负责的态度,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树立财政干部良好形象,在凌河区财政系统打造一支人人都是“店小二”,服务一流、管理科学高效的营商环境队伍。
会议要求,全局上下要细化责任,严格落实。全体机关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为凌河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各中心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营商环境建设负责,对目标任务进行量化、细化,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做到认真抓、严格管,确保营商环境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凌河区 李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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