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自评报告
为认真落实锦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20年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区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组织相关部门按照锦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政府履职情况和工作成效
(一)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和党建工作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党建归口管理体制,理顺组织关系,26个党支部全部隶属教育和文化旅游局党组织。各支部组织机构健全,配强工作力量,实现了党组织和党的工作100%覆盖。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重视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丰富党员学习生活,充分利用党员活动日、锦州党建云学院学习平台等组织学习活动,全面提升党员政治思想素质,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做到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做到明责、履责、尽责,推进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法规、政策,执行国家和省重大教育政策,推进重大工程项目情况
2.制定和落实教育配套政策的情况。
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法规、政策,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制定了《太和区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锦州市太和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太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太和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太和区关于切实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工作规划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行权机制,统筹谋划、积极作为,深入推进依法治教。
我区没有国家和省重大工程项目,2019年依据《太和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和区域实际,把工作重心聚焦薄弱学校校舍维修、操场改造、水冲厕所的改建等项目,全区办学条件持续改善。
(三)鼓励和支持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
3.落实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情况。
认真落实《关于全省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的通知》(辽财教〔2018〕603号)精神,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500元,并按时足额拨付。我区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持续改善学前办学条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
4.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情况。
高度重视学前教育普惠发展,积极开展普惠性幼儿园评估工作。结合区域实际制定了《锦州市太和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2019年全区普惠性幼儿园学位覆盖率达76%。
加大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力度,一年来,政府及有关部门多次召开办公会、协调会研究部署治理工作,坚持“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积极做好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年度完成率达100%。
(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5.巩固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推进优质均衡发展情况。
太和区委、区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全区各项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高水平、高均衡、高质量”的目标要求,提前谋划,统筹领导,落实责任,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基本均衡校际间综合差异系数连续三年达标。
在巩固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的同时,我区着力推进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区向优质均衡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开展了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自查自评工作,摸清底数,对标整改,有序推进。出台了《太和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太和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布好局,谋好篇。
6.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6人及以上大班额现象的情况。
2019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共有5个大班额(均在平和小学)。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领导多次到现场办公,决定扩建教学楼,彻底解决大班额问题。截止2020年7月底,我区大班额已全部消除。
(五)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
7.消除普通高中56人及以上大班额现象的情况及超大规模学校数量情况。
我区有普通高中2所,共有学生1130人,最大班额48人,不存在56人及以上班额和超大规模学校。
(六)加快发展现代化中等职业教育
8.辖区内无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七)办好特殊教育
9.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落实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残疾学生生活补助。保障教师待遇情况。
全区有残疾儿童少年34人,主要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两个渠道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率100%。
认真落实国家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免补政策和经费拨付政策。我区没有特殊教育学校,2019年,随班就读和送教***的残疾儿童少年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拨付到所涉及的13所义务教育学校,用于残疾儿童少年教育支出和送教***教师的交通费补助等,最大限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八)强化教育督导
10.健全教育督导机构设置情况。
2017年,成立了太和区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教育督导室,机构编制1人。2020年,结合工作实际调整了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
教育督导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全区学校(幼儿园)依法办学(园),不断提高办学(园)水平及育人质量;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助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我区教育督导工作主要由“四支队伍”组织实施。一是专职督学队伍,督导办有专职督学5名,总体规划和具体推进各项教育督导工作。二是兼职督学队伍,聘请兼职督学18名,主要负责开展责任区挂牌督导工作。三是教育督导员队伍,每校设有一名教育督导员,协助督导室监督指导本校教育督导工作的开展。四是责任督学队伍。由专、兼职督学和校级教育督导员联合组成,落实责任区挂牌督导等各项工作,“四支队伍”为我区教育督导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九)依法落实教育财政投入情况
11.各级教育(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和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区各级教育(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6693万元,比2018年15091万元有所增长;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义务教育费高于省颁标准。高中阶段与上年持平。
(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2.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
积极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出台了《中共太和区委 太和区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太和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有效推进了太和区“县管校聘”工作的实施和重点任务的落实。
积极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采取定期交流、对口帮扶、教师走教等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学校按岗聘任、教师有序流动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极大地激发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了教师队伍的内在活力,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顺利完成了2019年校长教师交流工作任务: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超过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超过交流总数的20%。
13.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情况(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工资水平)。
认真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辽政发〔2019〕52号)精神,2019年,我区义务教育教师人均工资为6.95万元,公务员年人均工资为6.81万元,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资收入水平。
14.发放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的情况。
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全部发放到位。
我区依据“以岗定补、分档实施、突出重点、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辖区学校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及所在地距主城区偏远程度等情况,分两类发放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补助总人数570人,其中一类人员100人,补助标准 300元/月;二类人员470人,补助标准320元/月。2019年7月-12月应发补助款1086080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十一)加强学校体育发展
15.强化体育课和校外锻炼,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情况。
重视学校体育工作,将其纳入教育工作的重要日程,列入2019年教育工作要点。学校体育工作经费充足,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据统计2019年全区中小学校共投入体育工作经费96.18万元,占学校总支出的8.86%,确保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2017年修订),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并在全区中小学校组织大课间评比活动以及校园足球等特色体育竞技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学生体质明显提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逐年递增,2019年全区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91.27%。
(十二)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
16.建立和运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领导机制及相关工作开展的情况。
太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成立了由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交通、卫健、住建、宣传、教育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协调专项工作组,并把综合治理工作列入评先评优指标体系。健全工作机制,信息共享,职责明确,通力配合,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坚决取缔校园及周边的非法经营店铺和流动摊点,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卫生、交通安全等环境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提供良好保障。
二、2020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依法落实教育财政投入
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在我区得以全面落实。认真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2号)精神,2020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为16693万元,比上年度15091万元有所增长;2020年各级各类教育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基本持平,其中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省定标准预算,初中1050元,小学850元;普通高中为2200元;学前为500元。
(二)健全控辍保学机制
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健全控辍保学机制。成立了控辍保学工作小组,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出台了《太和区控辍保学实施方案》《太和区送教***教育服务实施意见》,下发了太和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省控辍保学台账名单入户核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送教***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等;建立了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完善了“疑似失学‘123’报告劝返”等工作制度,实现了建档立卡家庭适龄儿童应学尽学,义务教育有保障,零辍学。
(三)依法办好特殊教育
我区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并将其纳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整体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努力实现区域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全覆盖,零拒绝”。印发了《太和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管理办法》,出台了《太和区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工作实施意见》;建立了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工作台账,完善了入学安置方案,做到“一人一案”,***管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100%。
(四)中小学厕所革命
我区统筹规划,有序推进中小学校厕所革命。6月30日前,制定了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集中改厕项目建设方案,建立了工作台账,按照计划分步推进4个改造项目;7月初进行了现场勘探设计,7月17日完成了厕所设计图纸,7月22日完成预算,7月29日完成了预算审核,7月30日准备招标手续,8月初挂网招标,8月7日开标,8月10日开工。
(五)坚持五育并举,严格执行课程方案
认真贯彻*********和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配足配齐学科教师,确保开齐开足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学科课程。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严格执教育教学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课程进度授课,不断规范教学行为,认真备课,精心上好每一节课,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全面推进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依据《辽宁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开展了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自查自评工作,逐校逐项建立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监测清单”,撰写了“太和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情况自评报告”,出台了《太和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实施方案》,起草了《太和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实施细则》,为有序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起好步,开好头。
以上是我区结合测评点就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的评价。我们将以此次督导评价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机制建设,提升工作成效,助力太和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