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本溪市全面启用新版财政票据
日前,辽宁省财政厅在对原财政票据进行清理完善的基础上,制定了新版财政票据,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了《关于启用新版财政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辽财非〔2011〕569号)要求自2011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用新版财政票据。
本溪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了对涉及本地区的11种30类财政票据旧版清理核销和新版购领启用工作,并在《本溪日报》发布了《关于本溪市启用2011年新版财政票据的通告》以告之各用票单位。
新版财政票据的启用对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规范财政票据样式和非税收入征收行为、充分发挥财政票据在非税收入收缴中“以票控收”作用、防范和遏制“三乱”及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发生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