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沈阳五月份免收四项社会保险费
4月20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继续应对金融危机对经济的影响,帮助企业减轻负担,沈阳市决定今年免收五月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这是继去年实施“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的再延伸。
免收城镇参保单位和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的四项社会保险费后,参保企业和职工原待遇不变,但仅此一项却为企业减负近5.3亿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减负3.98亿元,失业保险减负0.87亿元,工伤保险减负0.25亿元,生育保险减负0.19亿元。
此项政策执行非常便利,只需地税部门在5月份实际操作中不再收取四项保险保费即可。参保企业按“0”申报医保、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并视同缴费。需要注意的是,医疗和生育保险需参保单位在5月1日后到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三楼参保单位申报大厅打印5月份的《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核定表》,然后再按照核定数据到各区地税办理申报手续。但核定的应缴大额费用、历史欠费及存在补缴的费用正常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