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机构分类改革
按照《辽宁省阜新市事业单位机构分类改革实施意见》,近两年来,市编办通过采取调整布局结构,精简压缩人员编制等方式,对阜新市部分事业单位进行了改革和调整,使事业单位资源配置不断优化,结构布局日趋合理,改革成果逐步显现。 一、行政授权或委托类事业单位得到进一步规范 为配合《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强化对行政授权或委托类事业单位的管理,年初以来市编办下发了《关于对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进行规范的通知》(阜编办发[2008]36号),以省人事厅批复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为基础,以精简、效能为原则,对市直94个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人员编制、经费渠道、编制结构、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等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了重新规范。 二、公益类事业单位得到进一步整合 公益类事业单位是事业单位重要组成部分,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重点。去年以来,市编办加大了对公益类事业单位的改革力度,继去年撤销了市直19个“三无”事业单位后,今年对职能明显弱化的市直26个事业单位,通过撤销、整合、划出、抽编等方式进行了改革,其中撤消事业单位18个,整合事业单位4个,职能和机构划入行政的4个。 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人员和编制得到严格控制 根据省、市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我市现已对改革条件相对成熟的部分事业单位的人员及编制实行了冻结,改革工作将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原则及相关配套政策稳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