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两个规则进行调整行政区域内公民可旁听常委会会议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获悉,此次会议修订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规则》、《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增加了监督工作公布、公开、公民旁听方面的内容,凡在本行政区域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旁听常委会会议。 据了解,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省监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两个《规则》的内容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与法律规定相一致起来。因此,这次会议对原常委会工作规则中有关条款进行了调整并增加了相应内容。 修改和增加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在指导思想上,增加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科学发展观的表述。二是着重与监督法的规定相衔接,在财政监督方面,增加了对国民经济五年计划中期评估报告进行审议的内容;增加了监督工作公布、公开、公民旁听方面的内容,凡在本行政区域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旁听常委会会议;被提请任命的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选、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人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应当到会作供职发言。三是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的调研、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等方面新增加了一些内容。四是对专门委员会名称进行了规范,对个别表述做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