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第五次常务会议
6月26日下午,市政府召开第五次常务会议,传达贯彻全省财税工作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阜新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阜新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阜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阜新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和《阜新市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适用功能区域的暂行规定》。 会议认为,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1——5月份,全省经济社会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继续高速增长。但是,受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奥运安保、社会稳定等重点支出增多的影响,全年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十分突出。财政部门要站在全省的高度,在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项目预、决(结)算的管理,降低财政投资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指出,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阜新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会议强调,《阜新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是完善我市医疗保障体系,满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的重要保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管理办法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会议要求,市环保部门要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噪声和空气污染,促进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 会议还对市政府下步重点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市政府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