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局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8月25日,记者从市城建局了解到,为有效防范电气火灾事故,市城建局在系统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本次综合治理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建章立制和集中整治四个阶段进行。重点加强电气施工质量管理。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进场检查验收。严查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查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质量的监理责任以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依法追究因电气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火灾事故的施工、监理单位的责任。
强化单位、各种库区和生产部位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将严查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单位电气线路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等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燃气企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及时检查、整改管道等问题,设施、报警装置等是否埋深不足,途经垃圾焚烧点、与其他管道及窨井交叉、明设管道是否进行外加保护,不同材质管道连接点、温度补偿段及变形补偿管段等是否存在隐患等情况。同时,加强高层建筑的内部安全管理与巡查。
加强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监管与培训。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切实提高电气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大对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 。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