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12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占利、郭艳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谷连久,秘书长张富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徐铁英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延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策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听取和审议了《辽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辽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日程》(草案)、《辽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及说明、《辽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辽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辽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案)、《辽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及说明、《辽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辽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设立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申诉控告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及其说明。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变动和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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