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2016年冬季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取暖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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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9日发表
为深入贯彻辽阳市民政局《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困难家庭取暖救助工作的意见》,有效保障全市城乡低保户、五保户温暖过冬,我市积极筹措资金,为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发放取暖救助金。
据悉,我市城市低保户取暖救助工作分集中供暖、分散取暖两类。集中供暖的城市低保户救助标准为: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含60平方米)的给予减免;低于救助面积标准的,按实际建筑面积全额救助,超出救助面积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分散取暖的城市低保户的取暖救助标准为每年每户700元;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家庭取暖救助标准为每年每户300元。
截至目前,我市2016年冬季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取暖救助金共发放700.692万元,取暖救助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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