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崇明分局积极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
2010年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商务部联合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提出从2010年开始,力争
在“十二五”期间,在全国创建数百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含县级市、区)、数千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数万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食堂),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群体,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的目标和要求。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食药监崇明分局在前两年成功创建了4个市级食品安全示范镇、4条市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和270户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店。2013年拟再推进2个示范镇、2条示范街区和60户示范店的创建工作,力争年内完成6个示范街区、320户示范店的创建目标。截至今年8月中旬,已有27户中期达标单位完成规范化管理的创建,占全年创建任务的45%,同时未发生集体性以上食物中毒事件。
崇明分局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镇、示范街区、示范店为抓手,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工作,三年来分局采取***宣传与主动服务、处罚与教育、监督与创建相结合的方式,明确创建任务,落实创建责任。并在积极创建新的示范店的同时,通过培训交流、处罚表彰,不断巩固创建目标,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全面提升餐饮服务的保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