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保持增长
本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连续6年实现两位数增长,增幅与GDP基本保持同步,去年更是超过了增加值,并大于CPI指数的涨幅。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2007年农村住户年人均纯收入7485元,比2006年增长10.3%,此后每年涨幅都超过10%,到2012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2150元,比上年增长11.9%,6年涨幅达到62.32%。这主要得益于财政加强对民生的投入,发放农民粮食直补资金、油价补贴、种植疏菜补贴、化肥、农药补贴、水稻机械化育插秧补贴等。同时,农民财产性收入和劳动经营收入稳定增长,水稻实现9连丰,特色种养业、租赁收入以及劳务收入也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