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法院注重三转型涉农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83
去年至今,崇明县法院共审结涉农村土地纠纷259件,其中群体性纠纷8批96件。259件案件中,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的203件,调解撤诉率达78.3%。同时案外化解类似纠纷百余起。针对涉农土地纠纷成因复杂、牵涉面广、矛盾易激化等特点,该院采取“三转型”方式努力提高调撤率:
一是办案主体由“单一性”为主向“多元联动”为主转型。变承办法官“一调到底”格局为“多人参调”模式,必要时邀请陪审员、基层调解力量共同参与调解,努力赢得当事人信服。
二是办案方式由“坐堂式”为主向“主动参与综治”为主转型。变多坐堂庭审质证为多下乡实地调查。在就地开庭、调处过程中,召集村、镇基层干部到场,在共同协助化解纠纷的同时,就涉及当事人案外矛盾以及村里类似纷争予以协调化解,从而减少涉讼案件。
三是庭审用语由“严谨词”为主向“通俗化”为主转型。要求庭审过程中,少法言法语多通俗易懂的群众语言。同时因地制宜针对旁听村民,以能理解易接受的形象比喻,拉近法律与百姓距离,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