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海杨浦”门户网站(www.shyp.gov.cn)。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杨浦区文化局联系(地址:宁国路121号4楼,电话:25251131)。
一、概述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杨浦区文化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以及《2018年杨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基本权利,以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落脚点,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取得一定成效。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和体系建设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定期对制发公文进行网上更新并及时将纸质文本备案至区档案局。完善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配套工作规范。强化公文备案、月度统计、季度统计等工作制度。
明确职责分工。该项工作具体由局领导分管,局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局办公室专员及业务科室负责落实。进一步落实“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提高信息的及时性,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加强对发文文书的管理,明确该公文的公开属性,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经审核流程后,由局办公室专员及时上传至区政府“上海杨浦”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公开有关信息。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普及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全面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能力。积极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按照“基本建成全国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和法治环境最好的行政区之一”的要求,不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处理能力和服务意识,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护信息公开正常秩序。
(三)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今年来,按照市、区的要求,强力推进依申请公开、申请受理及处理工作。我局本着程序规范、方便市民、该公开必公开的原则,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责任心和主动性,明确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解析、答复、行文等各个环节的要求,加强与市文旅局、市文物局、区府办、区法制办等部门的业务交流和联系,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着眼于“责任到科室、落实到具体人”的长效机制,做好牵头、协调、监督和检查,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四)规范公开流程,强化信息公开透明度
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具体工作中,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数据更加透明。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按要求公开本机关职责范围、内设机构等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对部门预算中“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三公’经费”等项目按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做出解释,对预算编报范围的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决算进行公开。二是公开的信息更加便民。强化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坚持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网上招投标,按要求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比选结果等招标项目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开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服务类项目及设备采购情况。三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五)拓宽公开渠道,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2018年,我局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以“上海杨浦”政务服务网站为主,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文化云”微信公众号、微博、链接等形式,引导更多企业和群众体验网上办事,提高社会认知度、认可度。全面梳理权力清单与办事指南,并由审改办统一对外公开。在公共文化资源配送方面,我局通过网上“社区点单”平台,为全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睦邻中心和居委综合文化活动室等提供文艺演出、特色活动、讲座展览等文化服务项目。在“上海杨浦”网站主动公开公示入选2019年度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单位及配送项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共制发了公文52个,主动公开的38个,依申请公开的8个,属于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数的0个。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共处理依申请公开请求1个,区府转发依申请公开请求0个。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8年我局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务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度我局较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工作中仍存在一定不足,主要为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时限尚存在滞后现象。针对这一问题,我局将在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增强主动性,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梳理近几年的发文情况,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完成调整补充的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要及时适应新形势与新要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本局工作职能,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指标统计附表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3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3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