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行镇列为上海市智慧社区建设第二批试点单位
近日,上海市经信委印发《关于开展本市智慧社区建设第二批试点的通知》,确定宝山区庙行镇、浦东新区潍坊新村街道、长宁区新华街道等27家单位为上海市智慧社区建设第二批试点单位。
智慧社区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宝山区将以提升民生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目标,以创建友谊路街道、庙行镇2个市级智慧社区为重点,坚持在智慧社区建设标准规范、资源共享、合作推进上下功夫,形成全区智慧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推广模式。
在标准规范上,全面落实《上海市智慧社区建设指南》和《宝山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实现顶层设计和本地特点相结合,推进各街镇在规范建设的前提下创新、突破,避免另起炉灶自成一体,提高投资建设的性价比;在资源共享上,形成区、街镇推进合力,实现区级部门为民服务资源的共享、汇聚、延伸,积极探索信息化服务民生的新方式、新方法、新路径;在合作推进上,厘清政府、市场、社会推进的边界,发挥政府投资的导向性作用和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既便民惠民又少留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