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征地养老人员发放2017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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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6日发表
杨人社〔2017〕3号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对征地养老人员发放2017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征地养老相关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5〕30号)文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决定对本区征地养老人员发放2017年度一次性节日补助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范围和对象:本区2016年底按月享受征地养老待遇的人
员。
二、补助标准:年龄不满80周岁(193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补助金额为850元;年龄在80周岁以上(193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补助金额为900元。
三、资金来源:所需资金按原经费渠道列支。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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