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上半年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杨市监法〔2016〕70号 签发人:周伟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上半年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市工商局:
根据市工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沪工商法〔2016〕66号)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成立由史永刚副局长任组长,法规科、商广科、监管科以及所(队)负责人为组员的执法检查工作小组,深入学习市局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执法检查,确保相关工作按时顺利完成。现将自查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我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就此次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及异常名录管理案卷执法检查工作,召集各市场所召开了专题会议,下发了《执法检查评分标准(2016版)》(以下简称《标准》),要求各所以本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查找存在问题,制定落实措施,规范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和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局随机抽查确定的企业名单,我局共有945户企业纳入年报抽查范围,其中自行审查267户,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查678户。针对抽查名单,各市场监管所通过网络数据核对、书面检查、实地核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等多种方式,对被抽查企业公示的年报信息进行了检查,属于公示信息正常的440户,占46.6%;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186户,占19.7%;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65户,占6.9%;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44户,占4.7%;注销等“其他”情况的210户,占22.2%。
经自查,案卷总体情况良好。信息抽查案卷能严格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营异常名录案卷在列入事由成立、移出理由成立、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材料完整、及时作出列入移出决定、审批流程规范、材料装订等方面,都较为规范。
(二)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
1. 部分案卷材料不够完整,主要有:个别案卷书面检查和实地核查时,收取的企业材料还不够完整;无法取得联系的,证明材料中见证人有的还不够规范;拒不配合情节严重的,少数案卷材料不够完整。产生原因:以往抽查材料收集标准不明确,目前有些新要求在以往的业务指导中都未涉及,导致存在材料不完整和不规范的情况。
2. 抽查结果认定有的不够准确,主要是认定标准按照时间推移有变化的情况。产生原因:2013、2014年抽查,市局标准不一致,在抽查开始数月后,市局下发了更正程序的业务指导,由此存在前后结果认定不一的问题。
(三)应对措施
一是严格把关,规范流程。审核时严格按照《标准》,逐条进行审核,对于程序不规范、材料有缺失的抽查材料一律退回。对于以往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通报各市场所,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强化培训、明确分工。我局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开展新一轮公示信息抽查培训工作,在覆盖全体抽查监管干部的同时,增强各市场所与会计师事务所合作,统一收取企业材料,企业提交材料时一式两份,一份归入事务所工作底稿,一份归入监管所抽查书面材料。
三是加强考核、落实长效。我局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质量列入季度考核,要在考核中予以重点检查,督促各市场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抽查业务水平。
二、《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广告行政处罚案件共63件,罚款总额377.6万元,其中医药保健类7件;食品酒类5件;美容化妆3件;教育培训、房产销售各1件;投资理财3件;利用互联网发布违法广告10件;利用印刷品发布23件。经自查,案件办理情况良好,能够严格执行新《广告法》的规定,没有发生案件定性错误以及法律适用错误等重大问题,基本符合《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广告类)》、《行政强制措施评查评分标准(2016版)》的要求。
(二)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
局批案件的质量要高于委托所队审批的案件。所队案件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案件证据材料不够规范。例如,询问笔录前后回答不连贯,存在重点不够清晰的状况。二是案件的自由裁量说理不够充分。三是小微案件的办理时限比较长。产生原因:所队核审干部对于案件质量把握不够,某些小额案件疏于核审的状况还是存在的。
(三)应对措施
一是不断健全案件核审制度,更加注重制度落实,不断提高案件的基层核审质量,杜绝出现低级错误。
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的培养,通过每月法制学习和业务培训,着力深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提高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质量。
通过此次执法检查,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虽然我局加大了行政执法的力度,严格监管和处罚,但距离市局的执法检查总体要求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仍需要不断地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建立健全制度措施,不断提高监管执法工作水平。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8日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