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杨浦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考评工作方案
上海市杨浦区体育局 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5年度杨浦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
考评工作方案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要求,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本市体教结合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为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与管理,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开展年度杨浦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考评工作。
一、工作原则
此次考评采取上下结合、体教结合的工作方式,对传统项目校在开展体育教学科研工作,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积极开展特色项目训练竞赛,改善体育活动教学条件,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推广学校传统项目,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等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按照2014年-2016年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项目布局,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一条龙”项目衔接,评估区体育项目竞训中心组及学生运动队的整体发展情况,促进体育竞技后备人才的培养。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 芸(教育局党委副书记)、胡 星(体育局副局长)
组 员:吕华明、于 屹、陆东琴、寿晓峰、管荷萍、林 琳
三、参评对象及时间
全区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时间为2015年10月。
四、评估办法
(一)区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每年考评一次。
(二)工作程序:
1、学校自评。各校根据下发的评估指标,填写《杨浦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考评表》(见***2),于2015年11月15日前报区体教结合联席会议办公室。
2、区组织考评。考评工作小组依项目分类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提出考评意见。
3、领导小组审定。工作小组的考评意见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区教育局、体育局公布考评结果。
(三)考评总分值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评估结果及要求
1、依据市、区传统校管理办法和区体育教师开展课余训练奖励办法,对考评获得优秀、良好的各级传统学校及领导,予以奖励,并给予后备人才培养、特长生招生和运动队训练器材等政策支持;对考评获得优秀的带训体育老师(参照区体育教师开展课余训练奖励办法执行),给予奖励。对于经年度考评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不合格的,经上级体育、教育部门复查核实后取消其称号。
2、建立日常考查机制,区教育局、体育局将对传统项目学校进行过程***管理与考查,建立学校运动队考核档案,严格学校招生、训练及竞赛管理,推动区域体教结合、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规范化建设。
3、各中小学校要以考评工作为契机,围绕传统项目开展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规划,并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4、考评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原则,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则考评不合格。
六、奖励经费来源
对学校领导和体育教师训练奖励经费由区体育局在专项预算中列支。
附1:区体育项目传统校评估备查材料细目
附2: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评估表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