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浦区教育系统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杨教〔2011〕144号
杨 浦 区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杨浦区教育系统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现将《杨浦区教育系统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遵照执行,狠抓落实,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
特此通知。
附:杨浦区“清剿火患”战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六日
主题词:学校管理 消防安全 实施方案 通知
杨浦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11月6日印发
杨浦区教育系统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演练”活动,结合《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11】17号)和公安部、市消防委、市公安局关于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以及上海市教委关于印发《本市教育系统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施方案》(沪教委保【2011】18号)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风险预警、加强化解防范,组织力量积极参与校园防火工作,特制定杨浦区教育局关于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教育系统内的防火督查,落实学校的防火工作主体责任,促进各学校(幼儿园)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完善防火安全工作制度;全面排查治理火灾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基层防火意识大提高,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 组织领导
成立局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邵志勇(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文华(教育局副局长)
组 员:姚 雯(综治办主任)
高 燕(办公室副主任)
王海蕾(学前教育科科长)
周 梅(义务教育科科长)
吴 巍(高成职教科科长)
任 赟(宣传科科长)
教育局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育局综治办主任姚雯担任主任,电话65792871。
三、时间阶段
即日起至2012年2月29日,共分四个阶段。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做出自查承诺,如实填写《杨浦区“清剿火患”战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表》(***一),于11月25日交。
(二)分析梳理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在全面排查基础上,进行分析梳理,对于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对于不能当场整改的一般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抄告移交消防支队,确保此阶段一般火灾隐患整改完毕。
(三)重点突破阶段(1月1日至1月31日)
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由公安分局(消防支队)书面报告区政府,督促整治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四)总结验收阶段(2月1日至2月29日)
各单位对战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战役成果。对清剿火患不力的进行通报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认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担任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贯彻落实市、区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工作的精神,按照市区方案和要求,督促、检查,做好防火形势的分析、研究,制定工作预案。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信息的第一时间报送,加强人员的宣传教育与管理。
(二)加强风险预警,消除安全隐患,完善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扎实开展平安校园消防“八个一”活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对校园设施、设备、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全体师生、教职员工安排一堂消防安全教育课;选择适当时机和对象,组织一次初起火灾扑救和师生疏散逃生演练;开辟一块消防安全教育栏;进行一次消防知识集中参观展览;对部分管理人员和教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管理的专业培训;制定一套比较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规定和应急预案;成立一支志愿、义务消防队伍。
通过学校、部门联动,全面排查整改,加强重点项目的安全监管,尤其是门卫、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危险品保存、宿舍、泵房、建筑工地、维修工地,防止意外事故和人员伤害。
(三)加强化解防范,开展防灾演练,提高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加大防火安全教育和演练,学校根据校园在社区的地理位置特征与校舍的实际,结合日常广播操、体育活动等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开展针对火灾等逃生救助演练,使师生熟悉学校周边环境及避难场所,掌握避险、逃生、自护自救的方法,并明确教职工在突发事件中的岗位职责。
学校和各单位要制定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和环节,完善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每月举办安全讲座,定期实施全校性的防灾训练演练,增强救护知识和技能,努力提高师生防灾、减灾和保护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二○一一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