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评选表彰非公经济优秀人士
上海宝山政府门户网报道:经区委统战部、区发改委等七部门共同研究,2006年2月-6月,宝山在全区非公经济人士中开展评选表彰“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活动。凡在宝山区注册登记,并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中的主要合伙人、公司制民营企业中的控股股东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主要自然人出资者均可参评。
根据评选表彰实施方案,除了在地区或同行业中起到表率作用,参评人必须贯彻科学发展观,有五年以上的稳定发展期,保护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必须建立企业党、团组织和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必须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提高员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此外,参评人所在企业应当在纳税额、安置就业人数、产品的科技含量、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光彩事业等某一方面具有突出业绩。
此次评选工作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标准,逐级审核。据悉,表彰大会将于6月初举行,对约20名优秀非公经济人士进行表彰。
(来源:区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