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子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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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5日发表
《无子女证明》的办事制度:
受理部门: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责任人:顾亚丽
受理范围:凡户籍在本镇辖区范围内的,符合收养条件的育龄居民
受理程序:当事人凭本人户口簿、有关证明到镇计生办申请办理《无子女证明》。
办理期限:凡材料齐全的,当场审核办理。
审核材料: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有关证明。
接待时间:每周一、三、五上午8:30-11:30
接待地点:国和路595号(五角场镇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综合服务站)
联系电话:65575557
监督投诉电话:
社会发展科监督电话:65306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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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07:48:0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