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本区2007年推荐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接受普通高校选拔工作的通知
杨教〔2007〕49号
杨 浦 区 教 育 局
关于认真做好本区2007年推荐优秀应届普通高中
毕业生接受普通高校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高中学校(含杨职综、民办):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本市2007年推荐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07]12号)的要求,现将2007年本区推荐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推荐生)接受普通高校选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被推荐对象必须是符合本市报考普通高校资格的在籍应届普通高中(含杨职综,下同)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本市在籍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在高一、高二年级两次或在高三年级获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上述对象原则上都应予推荐;如未被推荐的,在招生录取中不再给予加分。
本市(本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省(直辖市、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可向本区高招办提出申请。
2、本市在籍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取得优秀成绩者;或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方向并在某方面有突出表现和特长者。
二、分配原则及推荐名额
全区推荐生总数为2***名,占全区高三应届毕业生总数的3%。名额分配原则上根据各中学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各中学办学质量等按比例下达,由我局统筹安排。(2007年各校推荐生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表)
三、推荐和审批程序及工作要求
1、各普通高中学校按我局下达的推荐生名额,通过民主程序确定推荐生名单:由高三年级学生和班主任推荐,年级组综合平衡,主管校长召集学校优秀生推荐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经学校审定的推荐生名单,须在校内醒目处连续张榜公布3个工作日,在听取师生意见和接受群众的监督无异议后可以填表,并报我局审核。
2、学校负责填写由市教委统一印制的《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推荐表》(一式3份,以下简称《推荐表》)连同获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份)、学校推荐生汇总表(1份)一并报我局。每份《推荐表》均须有班主任和校长同意推荐的书面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我局将上报的材料逐一审核,严格把关。经审核通过优秀生情况将在杨浦教育网www.ypedu.sh.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监督。经审核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将被退回学校,该名额由我局另行安排。在规定期限内,我局将本区应届普通高中学校优秀生推荐名单汇总并加盖公章后(一式3份)报市教委(基教处)核准,市教委核准后上网公示。
3、本市(本区)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符合推荐条件的应届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须持省(直辖市、自治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证书(原件)和就读学校推荐该生名单公示情况的证明材料和审批登记表(原件或者复印件,复印件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并盖章),到本区高招办提出申请。区高招办审核同意后,由考生自行填写《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推荐表》(一式两份),并由区高招办加盖公章、汇总名单造册后报市教委(基教处)核准。
四、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4月6日,布置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推荐工作。
4月20日前,各校完成在校内张榜公布本校推荐生名单工作。
4月24日前,各校完成上报推荐生名单工作。
4月28日前,区教育局完成审核本区推荐生名单工作,并办理好审核手续,编制汇总表,报市教委(基教处)核准。
5月17日、18日市教委集中办理各区县高招办统一上报的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推荐生核准工作。
5月31日前,市教委将经核准的推荐生汇总名单经网上公示后送市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同时反馈至各区县。
五、加分规定
1、经市教委核准的推荐生与其他考生一样,参加全市统一的高考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录取工作。
2、获市(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的推荐生,在高考原始分上加20分,由报考学校择优录取;其他推荐生,在高考原始分上加10分,由报考学校择优录取。
六、组织领导
成立杨浦区教育局2007年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建萍
副组长:干星龙、胡国华
组 员:余 娟、杨家荣、许履国、冯 蕙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学校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推荐小组组长,切实加强对推荐工作的领导,保证推荐生质量。局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优秀推荐名额的分配;监督、检查学校推荐工作的程序与质量;受理推荐工作中的有关信访,并组织调查核实。区教育局将加强对本区内学校推荐工作程序的督查工作,并及时做好推荐过程中的信访及举报工作,将组织人员对有信访举报的推荐对象进行核查,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否决其推荐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在教师、学生、家长中造成严重不良现象的学校,取消其推荐资格,并追究领导责任。
注:各校在上报推荐生名单汇总表同时,将汇总表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数据格式以“微软Excel”为准)用电子邮件发至:
gaochenzhi@ypedu.gov.cn
附:2007年杨浦区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00七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教育 招生 选拔 通知
杨浦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4月6日印发
***:
2006年杨浦区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校 | 名额(名) | 学校 | 名额(名) |
复旦附中 | 18 (含二附中1) | 交大附中 | 16 |
控江中学 | 20 | 杨浦高级中学 | 21 |
市东中学 | 14 | 同济一附中 | 14 |
理工附中 | 13 | 中原中学 | 11 |
建设中学 | 12 | 同济中学 | 11 |
复旦实验 | 11 | 民星中学 | 9 |
少云中学 | 11 | 教科院附中 | 12 |
凤城高级 | 12 | 五十六中学 | 8 |
东光明 | 19 | 沪外高级 | 13 |
杨浦实验 | 4 | 体院附中 | 2 |
杨职(综) | 8 | 久慧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