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实施导师动态选聘制度讲师也能当博导
以往,“博士生导师”如同头衔,是代表教师身份的重要标志。有了这个称号,相关的福利和待遇也会接踵而至。如今,这种局面正在被改变。记者13日从上海交通大学获悉,学校实施导师动态选聘制度,淡化博导荣誉,累计有近190位副高职称教师开始招收、指导博士生。
上海交大已获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今年3月至7月,全校开展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思想大讨论,通过深入分析学校和院系研究生培养的现状,寻找存在的问题,比对与世界一流大学的差距,明确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任务,充分发挥院系和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体作用等。
据介绍,上海交通大学自2008年6月起开始对博导选聘制度进行改革并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和完善,加 博士生导师队伍建设,深化导师选聘和考核制度改革,探博士生导师动态选聘制度。
学校打破了职称限制,原则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均可申请指导博士生,对于特别优秀的讲师,则鼓励申请指导博士研究生,建立起以工作岗位为核心的博士生导师选聘机制;博士生导师列入年度招生简章的审批权下放学院,由学部及学校负责备案,赋予院系在博士生导师选聘中的明确责任。
此外,学校实博士生导师招生“封顶”制度。依据不同学科门类、学科性质,设置导师累计指导在读博士生上限,博士生导师聘后管理,建立评选、聘任与考核结合的导师选聘机制。
上海交大副校长黄震表示,改革强化了岗位职责,淡化了“博士生导师”荣誉性称号和终身资格,真正建立起以工作岗位为核心的博士生导师选聘机制。改革逐渐厘清了博士生导师就是指导博士生的教师,博士生导博士生是其工作职责的一部分,而非荣誉性的头衔。
上海交大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博士生导师王新兵副教授2006年被学校引进,他告诉记者:“我2009年评为副教授,不久成为博导,这种制度使得我们中青年教师能较早选带研究生、组成具有活力和战斗力的梯队,对于科研、学术等都有明显促进。”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