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法院判决一起组织人员赴境外***案
组织多人赴境外参与***、与***合作吃成、为赌客配码、赌资记账、拿码结算。近期,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五被告组织人员赴境外***的刑事案件。
2017年12月15日至17日期间,被告人孙某某、邵某、陶某某、庄某、吴某某伙同高某某(另案处理)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王某某、陈某等人赴澳门***聚众***,并事先兑换价值港币300万元(折合人民币250余万元)的筹码用于***。其中,被告人孙某某与澳门***合作吃成并为赌客配码,被告人邵某负责赌资记账等工作,被告人陶某某负责***接待、拿码和结算等工作,被告人庄某、吴某某负责召集赌客并参与***。
2018年3月10日,孙某某、邵某、陶某某、吴某某被警方抓获;2018年3月21日,庄某被警方抓获。孙某某、邵某、庄某、吴某某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其基本犯罪事实,陶某某拒不供述犯罪事实。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某某、邵某、陶某某、庄某、吴某某以营利为目的,组织他人赴境外聚众***,其行为均已构成***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法院最终根据案件审理、被告供述罪行、认罪等情况,以犯***罪判处五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庄某以原判量刑过重提出上诉,后又申请撤回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裁定准许上诉人庄某撤回上诉。现判决已经生效。
审判长苏琼介绍,本案的五名被告人以高某某为介质,组织、招引人员参与***,赌资数额达250余万元。他们分工明确、配合紧密,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逃脱法律制裁的侥幸可能性。据悉,组织他人赴境外聚众***是近年来涉赌犯罪的新形态,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易与涉黑涉恶势力相互勾连,该类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浦东法院表示,坚决打击以组织***人员赴境外***为名实施高利放贷,为上游黑社会提供协助的恶势力犯罪。对本案的依法审理和判决,显示了该院始终保持对***犯罪“零容忍”严打态势的决心。浦东法院将一如既往地依法严惩涉赌、涉黑恶犯罪分子,严肃追责***活动的组织者、获利者和幕后“保护伞”,坚决遏制涉赌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