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内乱堆物引发火灾谁担责浦东法院提醒切莫在楼道堆放杂物
随着秋冬季节的到来,火灾也进入了高发期,许多火灾隐患,其实就在人们身边。日前,浦东法院梳理相关案件,就其中一起因楼道堆放杂物起火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发出提醒。
外地来沪的许大爷一家租住在某小区内,他们在楼梯间堆放了纸箱、油烟机等杂物。物业得知后,***要求清理。儿媳表示会尽快处理。谁知,就在当天晚上,有人不小心将烟头掉落在杂物上,引发了火灾。刚好许大爷乘坐电梯回家,发现火情后拍打家门,但无人应答。随后保安赶来,扑灭大火并救出了许大爷,但是因滞留在楼道中吸入了大量浓烟而受伤。
许大爷认为,火灾是物业公司疏于管理造成的,应该赔偿他医疗费、伤残费、误工费等共计25万余元。庭审中,物业公司则认为,已经通知许大爷一家处理杂物,事后也及时扑灭了火灾,对事故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的焦点在于物业公司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许大爷受伤的主要原因是火灾,对于楼道杂物,物业已经尽到了注意及提示义务;火灾发生后,物业工作人员亦尽力施救,避免了灾难的扩大,也已尽到了安全保障人的义务,因此在本起事故中并无过错。
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请。许大爷不服,提起上诉,也被二审法院判决驳回。
法官提醒,小区的楼道不仅是居民行走的通道,更是消防安全通道。在此堆放杂物极易引发火灾,轻则损失财产,重则危及人身安全,可能还将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引发火灾的直接责任人,一般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及行政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在楼道内堆积杂物的责任人、未尽到管理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也应当按照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
浦东法院再次提醒,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切莫在楼道堆放杂物,以免成为生命通道上的“拦路虎”。
选稿方休
本站编辑唐朝
撰稿张敏、曹赟娴
审核万仁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