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审议相关条例草案
市人大常委会昨天举行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4月9日至10日召开,将审议《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卓庆主持会议。据介绍,此次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稿)将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文件要求,在积极对标国际最高标准、吸收采纳国际先进经验的同时,突出上海特色,探索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新举措。条例还将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聚焦当前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营商环境主要问题和关键环节,着力增强立法的规范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决定将该条例草案提请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听取并讨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修订草案)》。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市政府办公厅有关复函的评价意见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泽洲、沙海林、蔡威、高小玫、肖贵玉、莫负春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