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码头中心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市码头中心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疫情蔓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防控工作有效落实。1月23日,市码头中心安委会召开紧急会议对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当日制定完成《港口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做好港口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具体工作要求。上海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后,中心进一步压实各部门防控责任,通过微信、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辖区内企业和相关人员宣传贯彻落实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督促港口企业全面升级各项防控措施,并一日三次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和数据汇总统计。
二是强化排查管控,确保疫情防控及时准确。一方面加大排查力度。对负责辖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掌握每日外省市来沪货运船舶靠泊情况、船员上岸情况,督促港口企业做好登记造册、***随访、体温监测等工作,努力确保全覆盖、无死角、不漏人。同时,实施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分客运、货运两类码头提出具体防御工作要求,并在申报系统中更新了装货港为武汉港的定期提示功能,中心执法人员根据系统提示重点开展现场检查。另一方面加强疫情管控。中心指挥室每日下午3时将申报系统中前24小时内所有湖北地区来沪作业船舶信息汇总后主动发送给上海海事局,为加强这部分船舶联防联控提供技术支持。出口包装危险货物申报审批受理自2月2日起调整申报方式,由原当面提交材料、当面审核,改为电子邮件提交扫描件材料、网上审核,减少人员聚集。另外,在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保障重要物资运输通畅。
三是做好工作保障,确保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做好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紧急购置应急物资(口罩、电子测温仪等防护用品)和装备发放给一线执法人员,保障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由中心领导带队,到轮渡站点、客运站、有湖北来沪船舶作业的货运码头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积极开展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微信群、发放健康告知单等方式加强宣传,提高港口行业整体卫生防病的知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