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的政策宣传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的政策宣传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发〔2020〕9号和《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抓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将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的相关政策宣传如下:
一、申领条件是什么?
1.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2)在省内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2.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条件:
2019年1月1日之后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且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
二、最长领取期限是多久?
1.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最长6个月阶段性失业补助金。2.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可以申领最长3个月临时生活补助。
三、补助标准是多少?
1.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全省统一执行标准为1289元/人/月。
2.临时生活补助全省统一执行标准为695元/人/月。
四、什么时候可以申领?
答:失业人员从2020年7月6日至12月31日可申领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
五、还能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吗?
答:领取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期间不能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
六、什么情况下不能继续领取?
当失业人员发生以下情形时,停止领取阶段性失业补助金:
1.失业人员领取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期满的;
2.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3.死亡的;
4.应征服兵役的;
5.移居境外的;
6.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
7.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失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申领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时的承诺,当发生上述任一情形时,及时告知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停发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手续。
七、可通过什么***领取补助?
答:系统默认使用社会保障卡(即现用的医保卡)银行账户作为本次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的领取账号,如未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申领人须及时到社会保障卡开户行网点激活金融功能。如本人不便使用社会保障卡领取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的,可通过本人的其他银行账户领取。
八、补助能一次性领取吗?
答:不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实行按月发放。实际发放时间从申领次月起,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最长可至2021年6月,临时生活补助最长可至2021年3月。
九、补助能重复领取吗?
答:阶段性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且不得同时享受,不得与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享受。
十、网上申领有哪些渠道?
(一)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全国统一入口,网上申领阶段性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
(二)可以通过手机“贵州社保”APP申领阶段性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
十一、申领流程?
1.申领流程: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点击失业待遇申领,选择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填写完毕后点击申请。
2.审核结果查询:(1)查询失业补助金审核结果;(2)录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点击查询按钮;(3)下方数据表格显示失业补助金审核结果。
十二、手机申领补助操作步骤?
1.安卓版本在【应用市场】商城搜索【贵州社保】APP,或扫描以下二维码并安装。苹果版本暂时未上线。
2.输入身份证号和社保卡密码进行APP登录
3.点击【办事】,点击【阶段性失业补助申领】
4.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输入所有信息,点击【提交】
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