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天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铁矿石开采及低品位铁铜矿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赫章县天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报告书已基本完成,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精神,进行赫章县天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铁矿石开采及低品位铁、铜矿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赫章县矿产品厂铁矿分厂位于赫章县珠市乡汞山村,矿区呈三角形展布,地理坐标:东经104°43′17″~104°43′32″,北纬26°57′30″~26°57′51″,原为赫章县矿产品厂下属分厂,属国有企业。赫章县矿产品厂铁矿分厂于2000年根据赫章县发展计划局文件“关于赫章县矿产品厂铁矿分厂立项建设的批复,赫发计【2000】8号”完成矿山建设工作,年开采铁矿石6万t。2008年11月由于赫章县矿产品厂资不抵债,经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关闭破产,2009年10月赫章县天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赫章县矿产品厂企业破产资产拍卖会”竞拍得赫章县矿产品厂全部资产。原采矿证于2010年12月到期,赫章县天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需办理该采矿权的延续手续,以对矿区南侧铁矿资源进行开采,铁矿建设规模仍为6万吨/年。
赫章县矿产品厂铁矿分厂技改后矿区面积不变,仍为0.1093km2,设计采用井下开采,开采深度2500-2150m,保有资源量(332)97.98万吨,设计利用资源量92.98万t,设计可采储量68.3万t,设计开采能力为6万吨/年,设计服务年限为10年。
2012年,赫章县天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根据“赫章县建设投资项目备案通知,赫章县发展和改革局,赫发改备字【2011】49号” 于矿山南侧250m完成了“低品位铁、铜矿综合处理项目”的建设工作,该项目选厂只将铁矿石进行粗选,不进行精选和扫选,粗选后的铜粉、铁粉直接外售,不设置尾矿库,若日后建设单位变更工艺,生产铁精粉,需另行针对项目选厂办理环评手续。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生态影响及地表沉陷:①本工程对评价区范围生态环境的影响行为主要是地表沉陷,其体现在对土壤水分、养分、理化性状、水土流失的影响,从而最终导致植被覆盖类型发生变化,农业生产力下降,土地利用率降低,土壤侵蚀强度增加;②工业广场、风井场地、选厂的建设和使用的同时给土地使用、生态景观造成一定的影响;③废石场占地为草丛,由于堆放废石活动使土地利用的结构和类型发生变化,堆放废石活动使植被数量减少,在运营期堆放废石过程中本工程区水土流失较运营前加重;④本项目位于山区内,区内山沟纵横,从生产排污和采矿过程来分析,项目开采不会对区域景观造成明显的影响;⑤矿山开采造成的地表沉陷表现形式,主要以地表裂缝、局部塌陷、崩塌和滑坡等现象为主。
(2)污染影响:①大气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矿山对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原矿堆存粉尘、井下爆破烟气、运输扬尘,选厂对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破碎过程及原矿堆场粉尘;②水环境影响:正常情况下,矿山、选厂废水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小;事故情况下,汞山小溪W2、W3断面及珠市河W5断面各污染因子浓度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项目事故排放对地表水影响小;③固体废弃物及排放情况: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由采掘废石、生活垃圾及污泥组成;④噪声影响:工业场地、选厂、风井场地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工业场地、选厂、风井场地生产过程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工业场地、选厂、风井场地周边200m范围内均没有居民点分布,且本项目地处山区,山丘、林地分布广泛,对噪声的衰减较强,整体来说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敏感点影响很小;运输道路两侧昼、夜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运输车辆对公路两侧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不大,运输车辆通过公路两旁村寨时,对村寨产生较大的瞬时汽车噪声,突发性汽车鸣笛噪声级为85~101dB(A),一般持续时间较短,为避免车辆运输噪声对沿途村民点的影响,运输车辆经过村寨时减速慢行、避免鸣号。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环境空气污染治理措施
①矿山现有堆场露天随意堆置,评价要求堆场地面硬化,并在堆场和装车场四周采取喷雾洒水防尘措施,控制堆场和装车场地扬尘;
②矿山原矿经井口用皮带运输至堆矿场,环评要求设置自动喷洒装置;
③选厂未设置除尘设施,环评要求选厂破碎粉尘采用集尘罩+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
④选厂原矿在装卸、皮带运输等易产尘处,设置自动喷雾的洒水装置,同时,装卸时要求尽量降低装卸高差,以有效控制装卸扬尘;原矿堆场现露天堆置,评价要求在原矿堆场设置自动喷雾洒水的防尘措施。
2、废水污染控制措施
①矿山矿井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用作凿岩用水、装矿时洒水,不外排,矿井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为一体的矿井水处理工艺;
②选厂生产废水经循环水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矿山、选厂生活污水分布经各自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④环评要求加强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及监测管理力度,从根本上防止污废水事故外排。
3、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①选择低噪音的机械设备;
②对在高噪声环境下工作的人员发放耳罩、耳塞等个人防护措施,以加强个人的防护工作;
③运输过程中减慢车速、减小交通噪声对周边村庄的不良影响,运输车辆经过村寨时减速慢行、避免鸣号。
4、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
①前期开采过程产生的废石堆放至废石场,待废石场服务期满后,后期在开采过程的废石进行采空区回填;
②生活垃圾、污泥置于垃圾收集点,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及沉陷防护措施
生态影响的防护是指采取对生态影响起到避免、削减和补偿作用的措施。由于矿井开采导致的地表沉陷及废石堆置等会降低区域自然体系的生产能力,因此,应采取必要的生态防护措施,主要包括防止水土流失和进行土地复垦;矿区范围内村庄、井口工业场地主要建(构)筑物位于地表陷落范围之外,不会对地面建(构)筑物构成影响;地表沉陷会对局部地段路面产生影响,由于该道路等级低、车流量小,在开采过程中只要及时进行维护和维修,一般即可保证该路段的通行。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赫章县天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铁矿石开采及低品位铁、铜矿综合处理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同时,项目的建设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改变当地经济落后的面貌,也有积极的意义,因此,项目的建设是及时和必要的。
赫章县天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铁矿石开采及低品位铁、铜矿综合处理项目的组成、选址、布局、规模、工艺合理可行,公众支持率高;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和强度均较小。环评报告提出了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因此,只要严格执行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就可将不利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同时还可带动地方的生态建设。
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索要简本的期限和方式
本公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公众有何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如需要报告书简本请于2015年2月10日前以电话联系、E-mail方式索取。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1)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情况;
(2)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有何影响;
(3)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4)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5)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6)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其它意见和建议。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赫章县天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总 联系电话:155****2788
联系地址:赫章县珠市乡汞山村
2、评价单位: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工 联系电话:159****4232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南路6号大营盘鼎太风华B座24层
电子信箱:457471595@qq.com
赫章县天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月9日